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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转发《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的通知

    发布者:张君发布时间:2023-05-08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学院(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和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申报公告及材料下载地址

    请仔细研读《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申请书》《活页》和《投标书》,提高课题申报的针对性、科学性和规范性,特别注意新要求。

    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下载,也可到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网址:http://www.sdjky.net/)下载。

    二、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学校相关学院(单位)申报工作

    1.本次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单位不限制数量。

    2.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材料。请各单位务必统一将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附件4)、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附件6)和匿名活页(附件7)以及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附件910)发送电子邮箱: zhangjun0626@sdut.edu.cn。(邮件主题为:全规办+山东理工大学)。

    2)纸质材料。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无活页)、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和匿名活页各报送4份。

    3.我校截止时间为2023523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省级评审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我省的申报名额进行省级评审,评审结果在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官网公布,请及时查看。

    (三)上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1.本年度课题申报全部采用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2.申请人可根据《申请书》(或《投标书》)和《活页》先行做好“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基础”部分的准备。

    3.入围省级推荐名单的申报人,在接到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或者我校通知后,务必于61日前,将相关参评信息录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课题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与PDF版本《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

    4.申报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需在平台填报申报信息,同时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投标书》,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于68前交学校社科处。 

    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均无需报送纸质版。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课题提交2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

    5.通过省级推荐后,申请人在平台上进行个人注册,个人注册通过学校审核后即可进行在线申报。请申请人确保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具体注册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相关学院(单位)务必严格遵守申报时间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2.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7年7月修订),申报人(1)严禁同年度同时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2)严禁有未结项的在研课题重复申报;(3)严禁课题被终止或撤项后未满5年者申报。后续如有发现此类情况,将对课题申报个人和单位进行通报。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制作了《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管理平台或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通知公告栏中查看。

    4.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针对当前教育改革中的热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开展公益性学术研讨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课题主持人必须保持手机畅通,如因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人:张君 

    联系电话:2789810

     

    附件: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相关文件.rar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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