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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注现实问题 重在理论创新——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负责人就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答记者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1-18浏览次数:777

            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第一批重大项目评审结果近日揭晓,共评出54项中标课题,目前正在进行公示。近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负责人就本次重大项招投标和评审工作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据悉,从今年开始,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每年分两批进行公开招标,一批是应用对策研究课题,一批是基础理论研究课题。请您介绍一下本次招投标工作的总体情况?

            负责人:这次招标的是应用对策性研究课题。我们于6月30日在贵报发布了60个招标方向。截至9月1日,各省(区、市)以及在京委托管理机构等共投标了453项,每个招标课题都有投标。投标者大多数是重点科研单位的知名专家学者和学科带头人,也有不少近年来成长起来的中青年学术骨干。9月下旬,组织进行了通讯初评,专家投票评出107项入围课题。10月23至24日,我们在北京召开复评答辩会议,邀请入围课题的首席专家到会进行现场陈述和答辩,最后专家投票评出54项建议中标课题。

            记者:根据您的介绍,通讯初评淘汰了四分之三以上课题,请问通讯初评是怎样进行的,入围课题是如何产生的?

            负责人:通讯初评采取的是“背靠背”的独立评审方式。基本程序是,根据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将453个投标课题划分成29个评审小组,每个小组请5名专家评审。同一个招标方向的课题由同一组专家评审,这样有利于比较同类课题的优劣,也便于评审专家统一把握标准和尺度。根据5名专家的投票结果,赞成票超过3票(含)的课题入围,进入第二轮评审。

            记者:第二轮复评答辩的程序是怎样的?

            负责人:第二轮复评答辩采取“面对面”的会议集中评审方式。初评结果出来以后,由于部分招标方向只有1项入围或流标,根据研究内容相近原则,将初评的29个小组合并成复评的20个小组,每组仍由5名专家组成。复评答辩包括投标人陈述、现场提问和答辩、专家组集体评议、无记名投票、填写综合评价意见五个环节。投票采取无记名、独立、一次性投票方式,工作人员现场收票、唱票、计票,评审专家代表监票,当场宣布投票结果。赞成票超过3票(含)的课题列为建议中标课题。如票数相同,则看综合评价等级的高低;如票数均未过半则视为流标,不再进行复议和二次投票。

            记者:可以看出,评审专家在招投标工作中的作用非常重要,请问是按照什么原则和标准遴选评审专家的?

            负责人:重大项目评审专家在全国五大社科研究系统内遴选,不局限于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遴选的原则和标准主要有四条:一是专业对口和权威性,确保是同行评审。二是回避原则。即投标课题的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一律不担任评审专家,评审专家一律回避本单位投标课题的评审。三是初评和复评衔接,初评专家中有一半左右继续担任复评专家。四是邀请有关实际工作部门同志参加。考虑到这次评审的课题主要是应用对策性研究,在初评和复评阶段我们专门邀请了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研究室等20多家单位的50多位领导和专家参加评审,以把握所评课题的政治性、政策性和针对性、实效性。

             记者:重大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中层次最高、资助力度最大、权威性最强的项目,如何确保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

             负责人: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又采取了一系列改进措施。

             一是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在严把政治方向关的前提下,特别强调严把学术质量关,确保中标课题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如质量达不到要求,宁可流标也不勉强立项。由于评审专家把关严格,在初评中有4个招标方向没有课题入围,在复评中又有10个招标方向流标,最终会议评审下达的56个指标只评出54项。 

            二是强调评审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我们专门印发了《评审参考标准》,要求评审专家注重考察选题的实用价值和论证的科学性,把问题意识、对策价值、调研方案、数据调查等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强调实证研究和社会调查、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等方法的综合运用,全面考察首席专家、责任单位、科研团队、前期准备、经费预算、保障条件等因素,坚持全面综合的评价标准,防止以偏概全。

           三是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肃纪律。为防止评审中的不正之风,在初评阶段,我们实行了严格的信息保密制度,严防入围名单外泄。在复评阶段,20个评审小组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答辩,整个答辩工作程序严密,操作规范。在评审大会上,我们还突出强调了评审纪律,要求专家之间不互相打招呼,不得向外界透漏评委名单、评审结果和专家发表的意见。评审期间,评审专家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纪律,没有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一些评审专家反映,这次评审的信息保密和会议纪律等工作做得最好,受到干扰也最少,没有接到托请的条子或电话。

            四是评审专家高度负责,严肃认真。在第一轮评审中,专家除按规定进行评审和投票外,还对每一项推荐入围课题都认真撰写了书面评价意见,有的老专家手写了十几页的书面意见。在第二轮复评阶段,由于时间安排较紧,有的专家加班加点,深夜还在审读材料,精心准备提问,做了厚厚的笔记。

           记者:听说今年答辩时间增加了20分钟,是出于什么考虑?

           负责人:是的。往年每场答辩是1个小时,有不少投标人和评审专家反映时间比较仓促,答辩不够深入。今年我们规定每场答辩时间可以延长到80分钟,即陈述20分钟,提问和答辩时间可延长到60分钟,由各评审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统一把握,但必须保证同组内每场答辩的时间完全相同,这样对本组内每个投标人来说都是公平的。由于时间比较充裕,专家所提问题大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挑战性,现场答辩的质量和水平有明显提高。许多评审专家反映,用较多的时间进行现场答辩,可以更多了解到《投标书》之外的情况,对投标课题的综合判断和整体把握是很有必要的。

           记者:最后,请您谈谈未中标课题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对投标人今后申请重大项目有什么建议?

           负责人:应该说原因是多方面的。综合专家的意见,带有共性的问题主要有:选题空泛,问题意识不强,缺乏明确的具体问题和研究指向;理论研究与现实问题脱节,缺乏实证研究、调研计划和数据支撑,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的现实针对性不强;理论框架不清晰,基本概念或重要判断存在歧义,逻辑体系不合理,论证不严谨,创新点不明确;研究团队和支撑条件薄弱,研究时间难以保证等。这里我想强调一点,今年我们发布的60个课题实际上都是招标方向和范围,要求投标人据此设计具体题目,这一点在招标公告中有明确说明。但仍有相当多的投标者把招标方向直接搬下来作为申报题目,这实际上是一种误读。重大项目虽然选题重大,但从研究者的角度来说,必须要落实到具体问题的研究上来,要体现有限目标和突出重点的原则。

            (来源:光明日报  201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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