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理工大学人文社科优秀
成果奖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各直属单位:
2016年山东理工大学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成果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要求:本次参评成果的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凡我校教工在此时限内正式发表或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通过鉴定的科研课题均可申报参评。已获同级别奖励的成果、参评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成果不得申报。
二、申报人员须填写《山东理工大学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评审表》(见附件)一式1份,并附件1份,左侧装订成册。
三、附件材料
1、论文复印件(包括封皮、版权页、目录页、全文)
2、著作原件
3、科研成果有关情况复印件(报刊评价、引用转载、采纳应用等)
四、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16年11月9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社科处成果科(鸿远楼东507-1室)。
联系人:南爱华
联系电话:2786016
附件:
山东理工大学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评审表评审表.doc
社会科学处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