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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申报山东理工大学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南爱华发布时间:2016-10-31浏览次数:196

    关于申报山东理工大学人文社科优秀

    成果奖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各直属单位:

        2016年山东理工大学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成果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要求:本次参评成果的时限为201511日至20151231日。凡我校教工在此时限内正式发表或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通过鉴定的科研课题均可申报参评。已获同级别奖励的成果、参评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成果不得申报。

    二、申报人员须填写《山东理工大学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评审表》(见附件)一式1份,并附件1份,左侧装订成册。

    三、附件材料

    1、论文复印件(包括封皮、版权页、目录页、全文)

    2、著作原件

    3、科研成果有关情况复印件(报刊评价、引用转载、采纳应用等)

    四、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16119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社科处成果科(鸿远楼东507-1室)。

    联系人:南爱华

    联系电话:2786016

     

     

    附件:

    山东理工大学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评审表评审表.doc

     

     

     

     

    社会科学处

    201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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