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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南爱华发布时间:2017-05-05浏览次数:191

    各相关学院(单位):
       为贯彻落实《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文化部决定开展2017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原则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7岁;
       4.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
      (二)项目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服务文化发展需求,面向以科技创新为主体的全面创新,在文化装备系统提升、文化大数据、“互联网+文化”等领域,以技术集成创新、科技成果推广与转化为目标,围绕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新业态进行项目培育与推广。
      (三)项目鼓励部地共建和“政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项目。
      (四)项目评审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为20万元左右,申报单位或共建单位一般应有相应配套资金。
      (五)项目的实施期为3年。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通过“文化部科技项目申报平台”进行网报。用户可通过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办事大厅栏目进入申报平台,域名为http://114.255.59.71:8080/cms,操作流程参见网站内操作手册。
       ( 二)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作为推荐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申请,并向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推荐。
       (三)项目申报单位
        1.项目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确认无误后于2017515日前报社科处,如有附件一并提交。
            2.社科处负责网上申报。

    附件: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

    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doc

                              社会科学处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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