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中检通知
  • 关于做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南爱华发布时间:2017-06-21浏览次数:211

    各有关学院(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4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6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2017
     620日开通中后期管理系统,请项目依托学院协助、督促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并在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
       3.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4.在线填报信息截止日期:2017720日。

       社科处联系人:邢同卫、徐海平,联系电话:2786278
       四、其他要求
       2015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附件: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2. 2017年度需中检的一般项目一览表.pdf

      

                                                       社会科学处

                                                     2017621



    © 山东理工大学社会科学处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