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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刁怀龙发布时间:2018-11-16浏览次数:276

    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成果质量和完成率,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现对2017年度立项的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检查内容各单位负责检查本单位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进展情况,审核项目负责人提交的中期检查表,并撰写本单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报告。

    2.督促按时完成课题研究。跟踪了解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提醒项目负责人在资助期满20日内提交结项申请材料。不能按期完成的,须在资助期满2个月前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填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20151月版),应用研究项目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其他研究项目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

    各单位要对逾期未完成的项目加强督促检查,特别是2013年、2014年立项即将到期尚未完成的项目,全国规划办将进行清理。2013年立项的,明年5月底前须提交结项申请材料;2014年立项的,明年12月底前须提交结项申请材料。要重点督促,加快研究进度,保证研究质量,按时提交结项申请。

    3.督促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是国内最高层次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既是荣誉,也是责任。要督促课题组严肃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拿出高质量研究成果。结项成果质量低劣或修改后没有明显改进的项目,全国社科规划办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4.需要提交的材料。请于1126日前向社科处报送2017年度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表(20141月修订)。

    联系人:刁怀龙

    电子邮箱:sdlgdxskc2017@163.com

    联系电话:2786278

     

    附件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社会科学处

     20181116

     

    附件1.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2014-1修订).doc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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