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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一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的通知

    发布者:朱艳红发布时间:2019-05-07浏览次数:3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奖励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757号)文件规定,2019年开展第十一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工作。

    “泰山文艺奖”是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文学艺术成果最高奖,是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列入的省政府表彰项目,也是泰山文艺奖评选办法改革后的首次评选。本次只评选艺术作品奖(设11个类别,114个奖项)、文艺理论和评论奖(设10个奖项)两项。评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遵循“规范标准、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的原则,评选出反映时代精神,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激励全省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开展文艺创作、生产和展演,出精品、出力作、出人才,为推动我省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加快现代化强省建设贡献力量。

    请相关单位根据《第十一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实施方案》(附件1)、《第十一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各门类评选细则》(附件2)要求,组织好作品申报,并于201965日前将相关材料(其中,作品申报表纸质版需多交1份,学校存档)报社科处成果与学术交流科(鸿远楼507-1),需要交电子版的,请发送至zyh6117@zb.shandong.cn

    联系人:朱艳红

    联系电话:2786016

     

    附件:附件1 第十一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实施方案.docx

         附件2 第十一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各门类评选细则.docx

         附件3 第十一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作品申报表.docx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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