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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科研人员放权让利、松绑减负”

    发布者:朱艳红发布时间:2019-10-21浏览次数:121


    作者:范卫波    来源:新闻网

    10月16日,学校出台《山东理工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6个关于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文件,以进一步释放活力、激发动力。这次改革的背景是什么?总体思路是什么?有哪些突破点?就改革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学校党委副书记兼党委宣传部部长胡兴禹。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这次改革的背景。

    答:科学研究是大学的重要职能,决定着大学的社会服务水平、国际交流与合作层次,极大影响着大学的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文化传承与发展。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科研体制机制改革。2017年2月,学校与山东省科技厅签订科研体制改革试点协议,以此为契机,学校积极探索科研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调研出台了一批改革文件,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改革仍需继续深化。

    2018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山东省委、省政府聚焦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推进成果转化、优化分配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出台了一系列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的系列文件。文件精神需要贯彻落实。

    学校党委把2019年定为“工作强化落实年”,围绕重点事项,成立了由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学院参与的12个工作专班。为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科研管理体制改革,科研体制机制改革专班,根据学校党委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解放思想、深入调研,制定了这六个文件。

    这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意义,学校党委书记吕传毅概括为:“这次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科研要求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强化工作落实的具体体现;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具体体现。”

    问:这次改革文件的制定过程是怎样的?

    答:学校主要领导对文件制定高度重视。校党委书记吕传毅强调,文件制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权限能放尽放,尽可能减轻负担、减少束缚、放开手脚,并多听取一线科研人员意见,提出了指导改革的思路。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张铁柱也多次指导,提出很多意见建议。

    按照吕传毅、张铁柱同志的指导意见,科研体制机制改革专班的同志们在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分头多次开展校内外调研、集体研究讨论基础上,分头起草、集中讨论,形成文件初稿;

    初稿形成后分发给部分科研人员和相关部门书面征集意见,根据征集的意见,专班集体讨论修改,形成二稿;

    然后把二稿分发给部分科研人员再次书面征求意见,同时召开科研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根据征集的意见再次修改形成三稿;

    三稿形成后,向吕传毅、张铁柱同志作了汇报,并就个别文件征求了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根据吕传毅、张铁柱同志的意见建议,修改后形成四稿;

    然后又再次召开科研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吕传毅同志召集起草人员,对有关问题进行了问询,提出修改意见,同时回过头来与上级文件对照检查,核实是否全面落实了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修改后形成汇报稿(五稿);

    10月12日,学校党委常委会对汇报稿(五稿)进行了研究,专班根据常委会意见修改后,最终定稿(六稿)。

    问:这次科研体制改革的思路是什么?

    答: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部署,扛起科研管理的主体责任,尊重科研规律,解放思想,在信任与诚信前提条件下,突出创新导向、结果导向和绩效导向,放权让利、优化管理、松绑减负,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科研人员的能力、活力、动力,提高学校科研水平、科研产出的数量质量、科研成果转化率和科研绩效,更好地服务山东省新旧动能转化和地方经济发展。

    具体来说,扛起主体责任就是学校要把上级主管部门下放的管理权限,既要接得住又要把有些权利下放给科研人员。

    尊重规律就是科研管理政策措施要符合科研工作规律。

    解放思想就是松绑减负,最大限度地放权让利,打破过去的思维定势和条条框框,以能否提高科研产出的数量、质量和绩效,作为科研政策的取舍判断标准。

    信任与诚信就是以信任与诚信为前提,放权让利、优化管理、减轻负担都是建立在学校信任科研人员这一前提、科研人员讲诚信这一底线基础上的。

    以科研数量、质量和绩效为导向就是以提高学校科研水平、科研产出的数量质量、科研成果转化率和科研绩效为改革出发点,由过程管理变为事后的绩效管理。

    放权让利就是下放权利、放开束缚、让渡利益。

    优化管理就是明确哪些该管哪些不该管,优化管理方式,由过程控制转变为事先的教育警示和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终身追究,由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由他律转变为自律。

    松绑减负就是通过放权和优化管理,解决科研人员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减轻额外负担。

    这次改革,最终目的是,提升科研人员的能力、活力、动力,提高学校科研水平、科研产出的数量质量、科研成果转化率和科研绩效,更好地服务山东省新旧动能转化和地方经济发展。

    问:这次改革的主要突破点有哪些?

    答:主要在十个方面取得了突破。

    一是简化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合并科研项目(山东省)经费预算科目,直接费用预算只需填列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五类科目,劳务费比例不设上限;间接经费只填列管理费和绩效支出两类科目。

    二是科研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山东省财政资金项目除设备费外,科研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在各科目之间自主调剂使用直接费用,不受预算科目和比例限制,无需报送预算调整。

    三是放开有关费用报销标准和条件限制。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科研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选择交通工具,住宿费、会议费、交通费开支不设标准;野外作业不能开具发票的,实行费用包干制。

    四是科研专用仪器设备和材料采购方式更加灵活。对于科研项目经费采购专用仪器设备和材料,可按自行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应急采购程序进行,放宽了政府采购限制。

    五是自行选择结算方式。科研经费结算只要符合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要求,在确保真实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转账支票、电汇等银行对公转账方式支付,也可采用公务卡、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垫付方式结算。

    六是可在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接待费。本着节约的原则,在严格控制接待标准的前提下,横向科研项目因研究需要而发生的业务接待费用,可在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不列入单位接待经费控制总额。

    七是自主分配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横向科研项目验收完成后的结余经费,按合同约定进行分配和提取报酬;合同中无约定的,全部留给项目组自主分配。

    八是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对于纵向科研项目,科研人员希望自行实施转化的可转让科技成果,学校可以零入门费的方式授予科研人员独占许可权;对于横向科研项目,经项目委托单位同意,可赋予科研人员该项目产生科技成果的部分或者全部所有权。

    九是扩大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成比例并简化计算方式。在分配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所获得的收入(或作价投资额)中,扩大科研人员分成比例,并简化计算方式,按毛收入计算分成。

    十是改善管理方式,减轻科研人员负担。简化过程管理,减少材料报送、检查监督的数量,简化工作程序,减轻科研人员科研工作之外的负担;建立科研项目负责人经费负责制、责任终身追究制和科研信用档案制度,强化绩效管理。

    问:按照学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思路,是不是还有后续文件要出台?

    答:是的。这次出台的六个文件,加上2017年以来出台的《首席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标志性教学科研成果(项目)奖励暂行办法》等文件,基本形成了学校放权让利、优化管理、松绑减负的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制度体系。

    但是改革永远在路上,需要继续深化。六个文件的出台并不等于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结束,这是因为一是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包括动力性改革和资源配置性改革,动力性改革主要是通过放权让利、优化管理、松绑减负调动科研人员的动力与活力,本次六个文件主要是解决这个问题;资源配置性改革是在一定的人员和动力条件下,如何通过合理配置科研资源,进一步提升科研绩效,如团队建设的政策、科研成果评价、咨询委员会等。二是这些文件都是试行,随着发展,针对试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还要进行修改,继续深化改革,当然也需要有一定的稳定性。单独成文的管理制度下一步还要制定,如科研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信用评价管理制度、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等,计划于12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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