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文社科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标志性教学科研成果(项目)奖励暂行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8〕5号)规定,现将2019年度人文社科类标志性成果(项目)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2019年获得的、符合《山东理工大学标志性教学科研成果(项目)奖励暂行办法》奖励范围的人文社会科学获奖成果、学术论文和科研项目。
二、登记程序
成果(项目)完成人填写“山东理工大学标志性教学科研成果(项目)登记表”(见附件),学院(单位)初审后报社科处。
三、报送要求
相关学院(单位)于1月8日下午5:00前将审核、签字、盖章后的登记表(一式四份)报送至社科处成果与学术交流科(鸿远楼507-1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yh6117@zb.shangdong.cn。
联 系 人:朱艳红
联系电话:2786016
社会科学处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