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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转发《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的通知

    发布者:刁怀龙发布时间:2021-02-09浏览次数:175


    各相关学院(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和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下载地址

    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下载,也可到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网址:http://www.sdjky.net/)下载。

    二、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学校相关学院(单位)申报工作

    1.本次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单位不限制数量。

    2.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材料。请各单位务必统一将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附件3)、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附件4)和匿名活页(附件5)以及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附件67)发送电子邮箱: 358099583@qq.com。(邮件主题为:全规办+山东理工大学)。

    2)纸质材料。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和匿名活页各报送4份。

    3.我校截止时间为2021316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省级评审

    1.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我省的申报名额组织省级评审,评审时间为327-28日。

    2.考虑疫情,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省级评审结果及时通知学校联系人或课题主持人,请大家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联系方式填写手机号码并准确填写电子邮箱。

    (三)上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1.47日前,省级评审通过的申报人根据《公告》要求把所有相关申报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山东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按照规定时间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相关学院(单位)务必严格遵守申报时间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2.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77月修订),申报人(1)严禁同年度同时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2)严禁有未结项的在研课题重复申报;(3)严禁课题被终止或撤项后未满5年者申报。后续如有发现此类情况,将对课题申报个人和单位进行通报。

    3.相关单位联系人及课题主持人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如因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相关人员自己承担。

    联 系 人:张君  邢同卫

    联系电话:2789810

     

    附件: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相关文件

     

    社会科学处

      202129

     

    附件: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相关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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