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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22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君发布时间:2022-09-19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学院(单位):

    近日,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2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发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应用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鼓励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焦点问题开展协同攻关和跨学科研究。选题以《2022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为依据。《课题指南》所列选题条目仅作为研究范围和方向,不是具体题目。申请人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项目类别

    本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专项包括: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不限项);

    2.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限2项);

    3.中共山东党史研究专项(不限项);

    4.沂蒙精神研究专项(不限项);

    5.山东省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协同创新研究专项“涉台港澳研究项目”不限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限项3项);

    6.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全环境立德树人)研究专项(限3项);

    7.打造山东对外开放新高地研究专项(限2项);

    8.数字山东研究专项(限3项);

    9.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研究专项(限2项);

    10.文旅融合研究专项(限3项);

    11.智库高端人才培育研究专项(仅限于省智库高端人才工作专项小组组织遴选入库的省智库决策咨询专家)

    四、申报办法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指南》中对有关专项申报人资格条件作出规定的,按规定申报。除此之外,凡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的均可申报。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关系应在本省,有固定工作单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2.本年度专项采取公开申报和单位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申报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和信誉保证。在公开申报的基础上,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社科工作办”)下达的推荐指标,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评,择优报送。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现就2022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社科规划各类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申报一个专项项目。(3)申请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4.申报人应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5.申报课题《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6.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7.获准立项的《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五、其它事项

    1.社科处负责受理我校课题申报,省社科工作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2.各学院要按照《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请书》和《活页》填写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3.学校初审材料提交于2022101210时截止,各学院(单位)按申请人项目类别分类汇总后,需提交纸质《申请书》、《活页》(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1份,活页5份)和申报情况统计表,以上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zhangjun0626@sdut.edu.cn。

    4.通过学校筛选的项目负责人通过“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https://sdsk.sdxc.gov.cn/project/Login.aspx?type=1)申报。申请人须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申报系统10月21日下午17时关闭,申请人务必于10月19日之前完成网上申报,给社科处留出审核确认时间。

    5.各相关单位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按项目类别归类汇总在一张表上)、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电子版发送word格式;纸质版一律用电脑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7份),于1020日上午10时之前报社科处。

    联系人:张君

    联系电话:2789810  

    邮箱:zhangjun0626@sdut.edu.cn

     

    附件:2022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相关申报材料.rar

     

    社会科学处

    2022 年 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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