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文社科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我校人文社科成果信息统计等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今,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且我校教工为首位(含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被批示采纳的智库成果、产出的文学艺术体育实践类成果及网络文化成果。
因出版时间等原因2022年未登记的各类成果也需完成登记。
二、登记方式
2023年各类成果仍采用EXCEL表登记。请各位老师填报信息前认真学习《山东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项目、奖励等级认定与评价办法(试行)》(鲁理工大政发【2022】54号)(附件1),明晰政策规定,确保填报准确。
成果填报时请仔细阅读各类别登记表中的说明与备注,按要求填写。2023年发表的论文请填写附件2,出版的著作请填写附件3,被批示采纳的智库成果请填写附件4,文学艺术体育实践类成果请填写附件5,网络文化成果请填写附件6。
2022年未登记各类成果,请填写附件7。
三、时间安排
1.2023年11月17日前,教师根据通知要求填报各类成果,并将成果原件等交给单位科研秘书。
2.2023年11月22日前,科研秘书完成对本学院(单位)科研成果信息的审核。所有成果在学院(单位)内部公示,公示后将各类成果EXCEL表电子版发送到zhouyang@sdut.edu.cn。
3.2023年12月20日前,社科处审核,校内公示。
四、注意事项
1.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由首位完成人登记。
2.成果原件未到的,暂不登记。
3.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执行2020版,CSSCI期刊目录执行2021-2022版,可在社会科学处网站“政策文件”中下载。
4.成果登记的相关数据将作为教师个人职称晋升、聘期考核(含年度考核),学院关键指标考核奖励,人才评价等工作中涉及科研评价的数据来源。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组织教师认真填写;各单位科研秘书审核时一定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5.填报中如遇到问题请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电话:2786016
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山东理工大学自然科学科研成果、项目、奖励等级认定与评价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的通知.pdf
社会科学处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