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理工大学科研项目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鲁理工大政发〔2020〕90 号),保障教职工对于科研项目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科研工作的透明度,推动内控机制建设,社科处梳理汇总了2023年新立项项目和结题验收项目的信息。为做好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公开项目信息载体
社科处提供的项目信息载体包括:
1.2023年新立项项目信息公开一览表的纸质版。
2.2023年结题验收纵向项目信息公开一览表的纸质版、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电子版(计划财务处审核用章)。
3.2023年结题验收横向项目信息公开一览表的纸质版(含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计划财务处审核用章)。
二、项目信息公开程序和办法
(一)项目负责人核对确认项目信息
各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全面核对。信息准确无误的,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项目负责人对信息有异议的,由项目负责人向社科处申请核实更正。
(二)各单位公开项目信息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公开信息无异议后,各单位进行信息公开。
1.项目信息公开方式:单位网站或公告栏。
2.项目信息公开期限:各单位接到本通知5日内启动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三、项目信息公开监督
科研项目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教职员工监督和评议,社科处负责受理相关科研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和建议。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举报和建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社科处反映。举报和建议的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举报和建议,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社科处按有关规定对举报和建议者个人身份予以保密。
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含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等内容;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连同相关佐证材料(网站截图或公告栏项目公开场景照片)、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项目信息一览表一并报送社科处。
联系人: 张君
联系电话:2789810
社会科学处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