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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山东理工大学 2025年度廉洁文化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君发布时间:2025-05-23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加强廉洁文化研究,助推“清廉山理工”建设,根据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推进“清廉山理工”建设实施方案》(鲁理工大党发〔2024〕37号)、《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清廉山理工”建设年度工作要点(2024年9月—2025年12月)》(鲁理工大党办发〔2024〕15号)和学校廉洁文化建设研究中心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面向全校开展2025年度廉洁文化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一)课题申请人须是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学风优良,无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组织和开展相关领域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工作。

    (三)学校离退休教职工、非在编人员、在校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课题申请人。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数量要求。每位课题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1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请人申报本课题;每位教职工作为课题组成员原则上每年最多参与2项课题申报。

    (二)课题申报组织要求。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做好课题申报的动员和组织工作,并负责本部门、单位申报项目的初审、汇总及报送。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请人申报资格,申请书选题、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三)课题申报内容要求。课题申请人应按照《山东理工大学2025年度廉洁文化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中的课题申报,也可在选题方向下结合自己研究专长自拟题目申报。自拟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可根据需要加副标题。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资格。凡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社科规划、省社科规划等项目资助的课题及其子课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重复申报。

    三、评审及资助

    课题申报结束后,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集中评审,依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立项。2025年度拟立项15项左右,采取“评审预立项,验收后补助”的方式进行资助。成果经专家评审验收合格、获批正式立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2000元。

    四、结题要求

    本课题研究期限为6个月,课题组应注重发挥团队力量,按时完成研究目标。不能按期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次,但最迟不得超过1年。

    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咨询报告等,应注重原创性、针对性、操作性、启发性,在理论阐释、现状总结、问题分析、对策建议上下足功夫。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字数不得少于8000字,并附查重报告。各类成果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凡出现政治立场错误、不着边际、抄袭剽窃、拼凑整合、旧文翻新、一稿多用等情况的,一概不予结题。

    课题研究取得高质量研究成果、对校廉洁文化建设发挥重要参考作用的,可申请按厅局级科研项目对待(需经学术委员会研究认定)。

    五、材料报送

    课题申请人须填写提交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五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于2025年6月6日前报送至鸿远楼519-1室;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lixianlun@163.com。

    联系人:李先伦,联系电话:2787627,13506431197。

     

    附件: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2025年度廉洁文化研究课题指南.doc

          附件2:山东理工大学2025年度廉洁文化研究课题申请书.doc


                                社会科学处

                                廉洁文化建设研究中心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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