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近日,淄博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级评定委员会、淄博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发布了《关于进行淄博市第三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为组织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及条件
1.参评成果应是我市个人或集体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主要指著作、论文、调研报告、课题、社科普及类成果(社科普及读物、社科普及案例、社科普及项目、视频音频类社科普及作品)。
2.参评成果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表(出版)或完成。
3.参评成果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报刊上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著作。
(2)市社科联会同市委宣传部等七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的2024年“百题调研”活动中获一等奖成果。
(3)虽未公开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社科普及案例等成果,被市级(含)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或正处级(含)以上机构印发书面文书(有统一规范编号或文号)予以采纳推广也可申报。
(4)2024年完成的市厅级以上立项课题(不含市直部门单位课题)、社科普及项目(包含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宣讲活动等公益类项目)。
(5)2024年摄(录)制完成,并在市级(含)以上广播电视媒体或新媒体平台全部刊播的视频音频类社科普及作品。
二、成果等级设置
本次社科成果等级评定设立特别贡献成果1项(可以空缺),最佳决策咨询成果2项,一等成果30项,二等成果50项,三等成果70项。
特别贡献成果,是指获市级(含)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对淄博市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研究成果。最佳决策咨询成果,是对淄博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且研究结果或结论对市委、市政府决策的形成和重大问题的解决具有很高参考价值。成果作者在申报时,请在评审表首页“备注”栏中注明申报“特别贡献成果”“最佳决策咨询成果”字样,并附报进入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的证明材料(省、市领导肯定性批示,市委、市政府正式文件),无证明材料不进入此两项评定。
三、成果申报流程
该成果评定为限额申报,我校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校内初评,择优推荐。具体工作流程安排如下:
(一)初评材料报送
以学院(部门)为单位,2025年5月20日上午10时前报送《淄博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级评定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附件1)、参评成果原件、参评成果反响材料(复印件)纸质版各一份。
同时报送各单位《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汇总表中“备注”一栏需填写清楚成果出版发表结项情况,与《评审表》第3页内容保持一致(如:著作类成果填写一类出版社或二类出版社,论文类成果填写发表期刊级别,课题类成果填写结项课题级别)。
(二)校内初评
社科处组织专家于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校内初评,并及时通报各单位初评结果。
(三)推荐成果网上申报
初评通过人员根据市评定委员会有关要求按时完成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6月5日至15日。
初评通过人员注册登录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系统(http://rc.sdssdc.com:3100/award/)填报相关内容。请按时申报,勿提前或逾期申报(服务器正式开放前会清空相关数据,逾期后服务器不再开放)。
填报内容。一是基本信息,成果类别分为著作、论文、智库成果、社科普及成果,课题、项目、案例类成果请选择论文,其他成果按实际选择;二是作者信息;三是成果信息;四是附件上传,请按要求上传材料,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应附有主要章节的中文翻译,以外文公开发表的论文,应附有全文的中文翻译。其他材料上传选项,请上传转载、引用、书评、文评、消息、简介、采用等反响材料电子版,涉密材料不得上传。
推荐单位,请选择地市社科联-淄博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网上申报流程详见《淄博市第三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级评定网上申报流程》(附件4)。
(四)最终申报材料报送
完成网上申报的成果完成人员于2025年6月16日上午11时前报送如下材料:
1.纸质材料
(1)所有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申报材料要使用纸质文件袋盛放,用二号宋体将成果名称(外文成果标注上中文名称)、推荐单位、作者姓名打印在A4纸上,制作成封面,粘贴在文件袋正面(见附件3)。
(2)评审表
《评审表》(一式3份),单独装订。表中“参评成果报刊评价、引用转载、采纳应用、表彰获奖等反响情况”栏由作者如实填写,并附支撑材料(一式2份)。
“作者所在单位意见”栏由作者所在学院(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成果初评推荐意见”栏由社科处统一填写并加盖公章。
(3)申报成果
论文类成果:1份原件,3份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文章内容)。外文论文需附中文翻译3份。
课题类成果:最终研究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3份。同时提交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各1份(提交的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经市评定办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各2份。
著作类成果:4份原件。著作类成果须在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https://pdc.capub.cn/)做CIP核字号验证,同时打印验证的网页。
视频音频类成果:以移动硬盘或U盘报送。
所有书面材料均作为档案材料,不予退还。
2.电子版材料
需报送申报成果完整电子版(篇幅较长的课题、著作提交5000字以内的成果简介电子版),具体要求:文章题目为3号黑体加粗,作者姓名为4号楷体,正文为5号宋体,行距设置为“固定值17”。外文论文需同时报送中文电子版。
注意:电子版为可编辑的Word版,不接受成果材料扫描件。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评定市评委会设六个学科组进行会议评选:应用组(包括社科普及类成果)、管理经济组、社会政法组、文教一组、文教二组(基层文化及中职和基础教育)、史学组。请申报作者在《评审表》学科门类栏目填写相对应学科,如果填报不准确,市评定办有权据实调整。
2.同一项成果只能作一次性申报。一位作者(含集体作者、课题组等)只限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
3.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必须经共同合作者同意后,以共同合作者具名申报,按版权页署名。
4.集体合作的成果,第一作者(第一主编)出国或调离我市,其他作者尚在市内,如果能确定该项成果是第一作者(第一主编)在我市工作期间完成的,可以参评,但是须出具第一作者(第一主编)同意其他作者申报评定的证明,按版权页署名。与市外作者合作的成果,第一作者为我市的,可以申报。
5.成果以单位署名的以单位具名申报,版权页上署名的顾问、编委、主审等不具有申报权,其申报归“作者”或“主编”。
6.以外文形式发表的研究成果申报评定,论文需同时上报中文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翻译论著申报评定需同时报外文原件(或复印件)。
7.多人合作的系列丛书,如果涉及学科较多,出版时间不一,由丛书主编及编委会出具同意证明,单册可以申报参评;在评定时限内已出齐的丛书,如果整体参评,单册不再参评;如果单册已经参评,整体则不再参评;单册参评以单册作者(主编)为主申报;丛书参评以丛书主编为主申报。
8.论文集一般不能作为著作参评,其中的每篇文章可作为论文参评,同一作者论述同一主题的论文集可作为著作参评。
9.课题类成果可以用阶段性成果申报,也可以用整个课题来申报,二者选其一。
10.版权页姓名和时限若印刷模糊、不规范,不予受理;若有涂改和更换现象,取消参评资格,当事人两年之内不得申报。增刊或期刊没有出版日期,也没注明“双月”、“双刊”、“季刊”的,不得参加评定。
11.以下成果不在申报范围内:领导讲话、文件、工作总结、时事新闻、统计资料、各类年鉴和汇编的一般教材、涉及国家机密的研究成果、现任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高校任职者除外)的成果、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
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2786016
电子邮箱:zhouyang@sdut.edu.cn
附件2.淄博市第三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级评定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淄博市第三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级评定申报材料封面.doc
附件4.淄博市第三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级评定网上申报流程.doc
社会科学处
2024年5月7日